1、经营粮食种子
经营国产粮食种子,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经营进口粮食种子,需提供进口商种子进出口贸易资格证。
2、经营肥料
生产厂商《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需含有复合肥、磷肥项。高浓度复合肥、尿素、二铵、钾肥等单质肥料、有机肥、水溶肥不需要提
供。
肥料产品正式/临时登记证(国家规定免予登记的除外)
3、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4、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5、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检验检疫证明。
6、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商品,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7、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