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销的香港公司需要在正式解散后20年内恢复,超过年限是不可以恢复的。
要恢复已注销的香港公司,需要根据拟恢复的公司,之前的注销模式来确认恢复方式。
通常已解散的注销方式有两种:一种为通过《公司条例》正常注销公司;一种为未正常年检等,被香港公司注册处以剔除公司名称的方式除册的,该种方式类似于吊销营业执照;
跟大家分享被香港公司注册处除名解散的公司,如何进行恢复呢?
1、香港公司的成员通过股东会决议,决定恢复香港公司,并签署相关的会议记录;
2、查询该公司近期一次年检至拟恢复之日起所需交的商业登记证及周年申报报费用;
3、制作年检及恢复公司的相关法定文件;
4、香港公司的股东与董事签署恢复香港公司的法定文件;
5、该签署恢复申请文件与费用递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
6、香港公司注册处受理恢复文件后,约1-2个月左右会发出回复,如文件补充或允许恢复;
7、收到香港公司注册处下发的恢复注册香港公司的相关文件,并将该份文件递交给香港税务局,领取直至恢复之日的商业登记证(营业执照)并交付相应的费用至此香港税务局;
8、香港公司一旦恢复为正常,香港公司注册处的网站,会体现“仍注册”,至此香港公司已恢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