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机电产品属于敏感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环保风险高,容易夹带固体废物入境,海关查验是严把国门的关键环节。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对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防止欺诈、节约能源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什么是旧机电产品?
1.已经使用(不含使用前测试、调试的设备),仍具备基本功能和一定使用价值的;
2.未经使用,但是超过质量保证期(非保修期)的;
3.未经使用,但是存放时间过长,部件产生明显有形损耗的;
4.新旧部件混装的;
5.经过翻新的。
旧机电产品进口清关步骤:
STEP1
进口旧机电产品前应确认具体进口货物的“申报名称”和HS编码,同时对照查阅相关文件,确实进口货物是否为“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内产品。
STEP2
如进口货物已列入原质检总局2014年第145号公告《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管措施清单》管理措施表2,则应在入境前,在起运地或中转地实施装运前检验,取得装运前证书后方可起运。
STEP3
旧机电设备到港后,凭装运前检验证书(列入管理措施表2的旧机电产品)向主管海关申报,海关按要求实施到货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