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四种:不带储存设施、仓储、加油站和带有储存设施,而变更主要是因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注册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
受理范围有新申请、到期换证、变更、遗失补办、注销等几种形式,以上海市登记证为例,本文重点介绍变更申请。
01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36号)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02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03变更条件:
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非换证时,经营单位以下发生变更的应办理相应变更手续:(涉及多项变更的,变更申请书只填一份。)
04材料清单
1变更单位名称:
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3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预先变更核准通知。
2变更单位类型:
申请变更单位类型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3项: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单位负责人:
申请变更单位负责人的经营单位应提交的材料为3项:
3.变更后的负责人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4变更许可范围:
一是经营单位缩小许可经营范围,应提交的材料为7项: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6.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 业培训合格证书;
7.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扩大许可范围的经营单位应重新申请办理,应提交的材料为8项: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安全评价报告;
3.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
4.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文件;
5.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业务人员专 业培训合格证书;
6.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7.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变更经营场所门牌号:
2.公安部门出具的门牌号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
3. 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4. 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