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出口巴基斯坦代办中巴FTA产地证流程
为方便中巴两国的货物进出口往来,2005年12月,我国和巴基斯坦正式签署《中国—巴基斯坦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计划》项下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并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为使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早期收获”协议项下的产品享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自2006年1月1日起,我国各地海关开始签发中巴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简称中巴FTA产地证或FORM P原产地证等)。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巴基斯坦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出口巴基斯坦的中巴FTA产地证怎么办理?
——在我国,中巴FTA产地证由中国各地海关机构签发,根据《中巴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规定,凡申请办理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的企业,必须预先在当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才能申请证书。
代办中巴FTA产地证有哪些流程?
——贵公司只需提供电子档的提单和商业发票给我司,或者按照我司提供的中巴FTA产地证格式填写好资料给我司即可办理,一到两个工作日出证,不需要贵公司办理备案登记,方便快捷。
中巴FTA产地证还可以出双抬头出口商首栏吗?
——自2019年7月中旬起,我国海关明确规定自贸协定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商栏发货人不能出现两个公司名称,因此目前全国统一不能出首栏双抬头的中巴FTA产地证,但是贵公司抬头可以在第三栏生产商栏或者第八栏货描下方,不影响客户清关使用。
中巴FTA产地证全称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CHINA-PAKISTAN FTA》,简称“中巴证书”。中国产品出口巴基斯坦,出口商可以到我国海关局签发中巴FTA产地证,巴基斯坦的进口商可以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同样巴基斯坦产品进口到中国,我国进口商凭巴基斯坦有关当局签发的FTA产地证申报,也可得到进口减税或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