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公司资本由股份组成,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优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股份以股票的形式表现。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广泛聚集社会闲散资金形成资本,聚集大量资金。这种方式不仅有利于公司的成长,还有利于分散投资者的风险。
缺点:公司设立和运行的程序比较严格、复杂;股份公司本身就是一种融资工具,对公司大股东和管理者来说,它在大量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同时,只付出较小的成本。为了尽快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股份公司往往容易走上盲目扩张的道路。
一般适用于大规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