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境外投资备案(ODI)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境外投资备案的优势
(1)开拓境外市场,获得当地政策或税务优惠,加快资本积累速度;
(2)方便与境外客户的业务转账,减少转账手续和成本;
(3)提高国内企业形象,增加企业附加价值;
(4)充分吸收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以及及时掌握外部信息;
(5)有效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规避国外贸易壁垒;
(6)统筹境内外企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
备案审批流程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中国非国有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注:涉及到国资的企业还需要获得国资委的批复。
一般而言,ODI根据投资金额的大小、行业、国家等因素,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
境外投资敏感目录
敏感国家和地区
(1)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和地区
(2)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和地区
(3)发生战争、内乱的国家和地区
(4)根据国际条约/协定,需要限制对其投资的国家和地区
注:实行核准管理的国家中,与我国未建交的国家名单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站;受联合国制裁的国家名单参见联合国中文网站。
敏感行业
(1)商务部标准
1、涉及我国限制进出口的产品和技术的行业
2、影响一国(地区)以上利益的行业
(2)发改委标准
1、武器装备的研制生产维修
2、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
3、新闻传媒
(3)国务院标准
1、房地产
2、酒店
3、影城
4、娱乐业
5、体育俱乐
6、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平台
注:敏感行业和敏感地区/国家并非指禁止对其投资,而是需要发改委和商务部进行核准,限制对其投资!
审批权限
不备案的后果
法律层面:
属于核准、备案管理范围的项目,投资主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1)未取得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的;
(2)应当履行核准、备案手续,但未经核准或备案机关同意而擅自变更实施的;
由核准、备案机关责令投资主体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并限期改正,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际操作层面:
(1)是内保外贷等金融操作的必要前提。
(2)是企业境外上市的重大瑕疵考察点。
(3)是项目进行交易的重要考量条件。
(4)未备案擅自经营者,其项目单位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5)未备案擅自经营者,其境内投资主体将在一定时限内禁止任何境外投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