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场地要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设有经理室、接待室、导游室
2、设施要求--有必要的营业设施。指有传真机、直线电话、电子计算机等设备。设立国际旅行社还应包括业务用汽车等。
3、人员要求--有经过培训并持有省以上旅游行政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一名;持有《旅行社经理任职资格证书》的部门经理或业务人员,其中设立国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3名,设立国内旅行社的,有部门经理或业务主管1人。
4、资金要求--有符合《旅行社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金和保证金。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申请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的经营需要,具体面积无要求);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若欲后期升级为国际旅行社资质,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50万);
4、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
5、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6、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本市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的保证金账户,存入旅游服务保证金20万元(或者用大概4000元的保险代替保证金)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办理一般所需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含有旅游业务经营范围)
(二)公司章程;
(三)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证明文件;
(四)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的任职文件、履历表、身份证明、劳动合同;
(五)不少于三名导游人员的导游证、身份证、履历表、任职证明、劳动合同、导游社保证明,如果有其中一个导游离职了必须马上招回来,否则会被罚款
(六)营业设施、设备证明和说明;
(七)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履历表、任职证明及身份证明;
(八)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地产权证明;
(九)缴存质.量保证金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