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6.2.5
实验室应有以下活动的程序,并保存相关记录:
a) 确定能力要求;
b) 人员选择;
c) 人员培训;
d) 人员监督;
e) 人员授权;
f) 人员能力监控。
☑解读:
a.本条款是对人员管理的内容和要求,也是人员管理的流程。实验室只需按照该条款内容从a)至f)有效实施,就能对人员管理进行控制。
b.明确对人员的监督是在授权前,对人员能力监控是在授权后。
c.人员管理流程
☑实验室首先要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以及实验室认可准则在特殊领域应用说明中对一些岗位人员在教育、资格、培训、技术知识、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规定,确定各岗位的人员所需具备的能力。
☑确定能力要求后,按照岗位能力要求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适合的人员。
☑人员上岗前应经过初始培训。
实验室应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内容,结合认可准则在特殊领域应用说明中对部分岗位的培训要求,分析培训需求,设置培训内容。
对人员的培训,除了蕞基本的上岗前的初始培训,还应包括其上岗后的持续培训,以确保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要求。
实验室还应评估培训效果,适时调整培训方案或培训计划。培训效果的评估应注意不能流于形式。
☑人员初始培训考核合格后,尚不能独立操作,应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工作。负责监督的人员(监督员)应是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
☑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且监督结果合格后,实验室应对其授权。
应注意的是,授权是动态的,对于经过评估已不具备从事相应工作能力的人员,应取消对其的授权。
对于不需要授权就可从事实验室活动的,实验室需能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
☑人员独立上岗后,实验室还应选择适当的方式对其能力进行监控,并保留相应记录,以确认其能力能够持续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