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摄制资质
办理电影摄制服务企业资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表并填写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公司简介
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影印件;
5.联系地址及电话
申请电影摄制资质程序及时间:
1.咨询资质处理顾问,提供公司名称,可在1小时内查询客户是否满足申请条件;
2.在3个工作日内,我们将1:1为客户整理准备详细的认证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
3.客户可在10个工作日内获得电子证书,并在网站上公布证书,可在全网查阅;
向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申请(点击此处下载参考格式);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4号字体规范文字,计算机打印; 3、编剧允许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对帐单);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点击此处下载);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点击此处下载);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军事、、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三、受理单位及部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制片处 电话:(010)86090424、(010)86090959 四、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