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地证fe
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章到第八章 )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FORM E ) F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2005年7月20日起 , 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 ; 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
2010年1月1日将关税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 ; 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 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co一般原产地证明书
一般原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香港零关税进口国正常 关税(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C0产地证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