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全国的高新技术企业, 能迁出公司干净。2022年 2023年下证的高企都可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归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包括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用,长期待摊费用等。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包括用于研发活动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在归集研发费用时,企业应按照上述原则,将各项研发活动相关的费用进行分类和记录,确保研发费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确保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