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无省市教育咨询公司如何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
经股东同意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设立期间可以退股吗
二、股东的主要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