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景源万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围绕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体系及工法发明,到目前,已经申报国家70多项,申报6项pct国际,其中:已经授权发明2项,实用新型20件,著作权3项,建立了、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体系。
变直径钢筋笼设有约束和释放装置,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结晶体部分结合扩大头变直径钢筋笼和轴向杆而形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统;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骨架体系是全装配式的。
变直径钢筋笼顾名思义,是可以由小直径变成大直径的钢筋笼,如小直径为150mm/200mm/300mm打开机关后直径可以达到350mm至600mm,其直径大小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设计、生产、使用。
成立工程质量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质量技术交底,严格按照本施工方案及图纸要求施工。施工中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管理。
主要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以及加固等技术范畴。本发明技术可提供的抗拔抗压力更大,性能稳定可靠,对减少环境污染,加快工程进度方面都有良好的作用。本发明使用较少的材料和低成本的工艺,能够满足降低较高成本的更大型的桩基或锚杆的施工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锚杆杆件采用精轧或普通螺纹钢筋,钢筋连接器用于锚杆杆件钢筋的端部的长度连接; 锚杆杆件顶部与地板锚固、锚杆杆件底部与扩大头钢筋笼即变直径钢筋笼锚固。
竖筋或筋条在机构作用下展开紧贴箍筋至不能展开止;在扩体段底部即锚杆的底部用锚垫板(锚垫板为环板)将锚杆的杆体与扩大头机械连接。
做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工作,用于工程上的原材料及主要辅助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存放在指定地点,悬挂标牌进行标识,对其有效期作好记录;对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应退出施工场地,避免误用。
变径钢筋笼,包括轴向杆、若干竖筋、两组若干筋条、第一和第二两个圈状固定器,第一与第二两个圈状固定器至少一个滑动在轴向杆或桩基杆上,第一和第二两个圈状固定器各固定一组与竖筋数相同的筋条,每根竖筋的上下两处分别有第一组和第二组的一根筋条与这根竖筋活络连接,若干竖筋环绕轴向杆,滑动的圈状固定器在轴向杆或桩基杆上设有定位装置。
总体而言,锚杆是岩土体加固的杆件体系结构。通过锚杆杆体的纵向拉力作用,克服岩土体抗拉能力远远低于抗压能力的缺点。从力学观点上是主要是提高了围岩体的粘聚力C和内摩擦角φ。其实质上锚杆位于岩土体内与岩土体形成一个新的复合体。这个复合体中的锚杆是解决围岩体的抗拉能力低的关键。从而使得岩土体自身的承载能力大大加强。
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质灾害治理、抗压加固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以下简称“产品”),特殊要求按合同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YB/T 5343-2015 制绳用圆钢丝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
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3 分类与标记
3.1分类
3.1.1 产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为钢筋(用J表示)和钢丝绳(用S表示)。
3.1.2 产品按使用类别不同分为锚杆用(用MBL表示)和桩基用(用ZBL表示)。
3.2 标记
产品按下列方式标记:
示例:第一代设计,采用钢丝绳作为箍筋材料,直径可由200mm展开到350mm的钢筋笼表示为DL MBL-200/350S。
4 要求
4.1 外观与结构
4.1.1产品表面应光洁,无毛刺、结疤、裂纹缺陷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产品是由竖筋、箍筋、活络筋条、动力弹簧、承压板、轴向杆等构件组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整体;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产品各部件组成完整,不缺件。
4.2 原材料
4.2.1 活络筋条应使用扁钢或者钢条,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 竖筋应使用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 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应使用钢筋、钢丝绳或钢丝,钢丝应符合YB/T 5343-2015的规定,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400 MPa;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4.2.4 动力弹簧应符合《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239.2-2009。
4.2.5 承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Q460。
4.2.6 轴向杆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
4.3 尺寸
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焊接质量
所有焊接点表面不得有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应清理干净,焊接点应饱满。
4.5 灵活性
产品的展开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展开不到位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与结构
目测、手感进行。
5.2 原材料
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出现争议时,按照本标准中第4.2条中对应的原材及其对应标准进行取样检验。
5.3 尺寸
用钢卷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4 焊缝及焊点质量
用目测及手感进行,焊缝高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5 灵活性
拉开限位销,检查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展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展开到位;复位限位销,重复
不少于3次。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4.4、4.5。
6.2.3 出厂检验时,4.1、4.4条应全数检验,4.3、4.5条采用抽样,样品从每个生产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如有不合格项应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厂,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6.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和批量投产;
b) 产品结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一次;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件,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7.1 标志
在产品适当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
b) 产品名称或规格型号;
c) 制造日期或编号。
7.2 包装
产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纸箱包装。
7.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物质一同存放。
7.4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防止碰撞、雨淋。
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项目方案经济性分析对比我公司主要经营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
江苏景源万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精心致力于建筑基础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事业。公司秉承“创新、创优、创业、创”的四创宗旨,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理念,通过发明创造、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制度创新,用工匠精神打造出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系列化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为民用建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压桩基,基坑围护,护坡等方面专业系统的解决方案。为国家“一带一路”和“传统基建+新基建”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公司基于长期工程实践,联合东南大学、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完成了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列产品研制工作,获得专家高度评价,称其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为抗拔、抗拉锚杆桩技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