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7128:2020标准由技术委员会CEN / TC 354编写,该文件的秘书处设在法国标委会(AFNOR),由法国标委会(AFNOR)负责起草,该标准于2020年10月21日发布,2021年4月30日将开始执行。
这份标准适用于有或没有自平衡系统的全部或部分由自给式电源供电的个人轻型电动车,预定从无人值守站租用的电动车辆除外。该自平衡系统完全或部分由zui高达100 VDC电池电压的独立式电源供电,带有或不带有输入电压高达240 VAC的集成电池充电器。标准规定了与个人轻型电动车有关的安全要求,测试方法,标志和信息,以减少在预期的使用过程中以及在制造商可以合理预见的滥用条件下对第三方和用户造成伤害的风险。
PLEV (personal light electric vehicle) 指的是用于在公共场所和/或私人场所中运送个人,部分或完全机动的轮式车辆。其范围包括也自平衡车Self-balancing vehicle,虽然车辆本质上是不稳定的,但使用控制系统后可以在至少一个方向上保持动态稳定,而无需用户干预,或者说控制系统可以提供自平衡功能。自平衡PLEV能轻微摇动以保持其平衡,用户可通过移动重心来控制方向和速度,而无需使用任何传统设备,例如手柄,转向,制动踏板等。
车辆类别
类别具有自平衡系统zui大设计速度 (km / h)座位1 类无zui高达 6 km/h无2 类无zui高达25 km/h无3 类有zui高达6 km/h具有或不具有4 类有zui高达25 km/h具有或不具有
车辆的灯,警告装置,开关符号在标准里做了规定
部件测试
部件测试标准电池EN 62133-1 & EN 62133-2电池充电器EN IEC 62485 series and EN 60204-1 or EN 60335‑2‑29, EN 61558-1 & EN 61558-2-16 (or BS EN IEC 62368‑1)前后灯ISO 6742-1后向反射器ISO 6742-2声音/振动信号ISO 14878 Class II.
标准列出的产品主要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