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口罩原产地证COO办理流程|出口澳大利亚办理中澳FTA COO产地证|口罩产地证COO
快递口罩出口到澳大利亚需要办理原产地证COO吗?
回答:口罩出口到澳大利亚办理CHAFTA COO原产地证,有些客户叫CHAFTA证书或者COO证书,这个证书叫中澳自由贸易产地证,澳大利亚那边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原产地证英文简称COO,自2015年12月20日起,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家法律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各地海关丶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各地方分会申请签发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随附上述证书的出口货物依照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规定在澳大利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办理原产地证没有区域限制的,只要任意一个海关办理就可以了,正常下当天出证了。快递出口口罩可以办理原产地证的,方法跟海运一样的。
澳大利亚口罩原产地证COO办理流程:
提供提单、箱单、发票给我们就可以了或者填好原产地证COO格式给我们就可以,我们会根据您这些资料做确认件的,您给国外客户确认没有问题再出证就可以了。
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办理须知
一丶基本概况
(一)签证国家
澳大利亚
(二)证书名称
证书英文名称:《CERTIFICATE OF ORIGIN FORM FOR CHINA-AUSTRALIA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书。
(三)签证产品
《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明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协定》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规则》。
(四)证书文字
证书内容以英文填写。
二丶申请书
申请书的项目应如实填写,与证书相同的栏目应与证书内容一致。
三丶证书编号
证书编号填写在证书的右上角。
中国—澳大利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种类识别字母“A”,例如:A15470ZC20390038。
四丶证书填制
第一栏:出口商名称丶地址丶国别
此栏必须填明中国境内出口商的名称丶地址丶国名。该出口商名称必须经我局备案。
第二栏:生产商的名称丶地址和国别。
列明货物生产商的全称丶地址丶国家。如果证书货物由多个生产商生产,应填写所有生产商的全称丶地址丶国家,可增加附页;如果出口人或生产商希望该信息保密时,也可在该栏注明 “应主管部门或授权机构要求可提供”(AVAILABLE UPON REQUEST)”。如生产商与出口人相同,应填写“同上(SAME)”。
第三栏:收货人的名称丶地址和国别
该栏填写收货人名称丶地址丶国名,即注明澳大利亚进口商(如已知)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栏:运输方式及路线
填写离港日期丶运输工具号丶装运港和卸货港。
离港日期前可加打“ON” 或“ON/AFTER”表示确切的出货日期或随后几天可能的出货日期。月份需用英文大写表示,年份需打四位数。
如出货后申请证书,应填写具体运输工具号;如出货当天或出货前申请证书,可只填写BY SEA或BY
AIR等。
装运港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的港口,经香港转运可写SHENZHEN VIA HONGKONG。
卸货港应为澳大利亚港口。
第五栏:备注
可以填写顾客订货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等其他信息。如果发票是由非缔约方经营者开具的,则应在此栏详细注明非缔约方经营者的名称丶地址和国别。
第六栏:商品顺序号
按顺序填写货号编号,最多不得超过20项。如多于20项应另申请一份证书。
第七栏:唛头及包装号
此栏应与货物包装唛头一致,如无唛头,应填N/M字样。此栏不得出现“香港丶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丶或“见提单”丶“见发票”等字样。
唛头是图案形式的可采取贴唛。需要贴唛的证书,应在申请书备注栏注明“M”或“贴唛”字样,不能留空。
唛头复印粘贴到证书的第六到十二栏空白处,不能出边框,不能覆盖。一页贴不完可贴在第二页,以此类推。
第八栏: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
此栏填写商品的名称,应按照商品的用途及所用材料对商品进行详细描述,商品的描述以能确定H.S.六位数税目号为准。
应标明货物包装种类及包装总数量,总数量应同时用英文大写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如货物无包装,应注明“散装(IN BULK)”。
当商品描述结束时,加上“***”或“\”。最后应加上截止线,以防止添加伪造内容。
第九栏:对应第八栏的货物名称注明六位数的协调制度编码(H.S.编码)。
第十栏:注明申报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一)如货物完全原产,填写“WO”。
(二)货物含有进口成份,但完全由已经取得原产资格的材料或部件生产,填写“WP”。
(三)货物符合产品特定原产地标准,填写“PSR”。
第十一栏:毛重或其他数量
货物毛重应以公斤计算,也可按照习惯填写其他能表明货物具体数量的计量方式,如体积丶数量等。
第六栏的序列号丶第八栏的品名丶第九栏的H.S.编码丶第十栏的原产地标准及第十一栏的计量单位要一一对应。
第十二栏:发票号及日期
此栏不得留空。为避免误解,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年度要打四位数。此栏所填发票号日期必须与发票一致。发票日期不能迟于第十三丶十四栏申请签发日期和第四栏出货日期。
第十三栏:出口商/生产商的申明
申请人须在此栏加盖经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出口商/生产商中英文印章及申报员手签,并填写申报地点和申报日期。此栏的申报日期必须是企业实际申请日期,与第十四栏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第十二栏日期。
证书进口国已经打印为澳大利亚。
第十四栏:签证当局的证明
此栏由签证人员审核证书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公章。签证人签名必须清楚丶并留有足够的盖章位置,印章与签名不可重叠,如无特殊要求,只签一份正本,不签副本。
此栏的签证日期必须是企业实际申请日期,与第十三栏日期相同,且不得早于第十二栏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