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直径钢筋笼设有约束和释放装置,混凝土或水泥砂浆结晶体部分结合扩大头变直径钢筋笼和轴向杆而形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统;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骨架体系是全装配式的。
主要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以及加固等技术范畴。本发明技术可提供的抗拔抗压力更大,性能稳定可靠,对减少环境污染,加快工程进度方面都有良好的作用。本发明使用较少的材料和低成本的工艺,能够满足降低较高成本的更大型的桩基或锚杆的施工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性。
钢筋连接时,钢筋规格和钢筋连接器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连接器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从待定的分承包方产品中取样试验。试验合格后,进行比较,从中选择最优厂家,经项目经理认定作为合格的材料供货方,建立供货关系。建立分、承包方档案,随时掌握生产状况的质量控制,促使提供稳定合格产品,否则重新认定合格的分、承包方。
锚杆杆件的钢筋主筋和钢筋笼使用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钢绞线、玻璃纤维、芳纶或其它高分子材料纤维、碳纤维、石墨烯、碳元素相关的材料及其复合材料。碳纤维等高分子材料也能用于锚杆。
施工过程是的重点环节,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严格依据有关施工过程控制程序的规定执行。施工工序质量控制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制度,由项目部质检员负责。
扩大头钢筋笼即变径钢筋笼包括钢筋主筋与配置钢筋配筋材料,即包括轴向杆即主筋、圆环或环板和若干竖筋、若干筋条、圈状固定器,圆环或环板与轴向杆垂直,若干竖筋的一端在圆环或环板在均匀固定,每根竖筋的另一端或中部均连接一根筋条的一端,若干竖筋环绕轴向杆,筋条的另一端接到圈状固定器,圈状固定器在轴向杆杆上固定或滑动;采用可释放弹簧或其他形式的变直径和不变直径的钢筋笼。
扩大头锚杆施工区域土方开挖完成,或原地面适当整平以满足施工条件,降水施工要满足锚杆机械进入场地的作业条件,防止出现安全隐患。加工场地和施工临水临电满足施工条件。
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锚杆或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的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地下室抗浮、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地质灾害治理、抗压加固桩基用变直径钢筋笼(以下简称“产品”),特殊要求按合同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T 1499.1-201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GB/T 1499.2-2018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GB/T 20118-2017 钢丝绳通用技术条件
GB 50010-2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YB/T 5343-2015 制绳用圆钢丝
GB/T 1591-2018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 1239.2-2009 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
GB/T 13793-2016 直缝电焊钢管
3 分类与标记
3.1分类
3.1.1 产品按使用的螺旋箍筋材料不同分为钢筋(用J表示)和钢丝绳(用S表示)。
3.1.2 产品按使用类别不同分为锚杆用(用MBL表示)和桩基用(用ZBL表示)。
3.2 标记
产品按下列方式标记:
示例:第一代设计,采用钢丝绳作为箍筋材料,直径可由200mm展开到350mm的钢筋笼表示为DL MBL-200/350S。
4 要求
4.1 外观与结构
4.1.1产品表面应光洁,无毛刺、结疤、裂纹缺陷及其他机械损伤。
4.1.2产品是由竖筋、箍筋、活络筋条、动力弹簧、承压板、轴向杆等构件组成的变直径钢筋笼整体;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产品各部件组成完整,不缺件。
4.2 原材料
4.2.1 活络筋条应使用扁钢或者钢条,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700-2006中Q235的要求。
4.2.2 竖筋应使用热轧光圆钢筋或热轧带肋钢筋,其力学性能应符合GB 1499.1-2017中HPB300或GB 1499.2-2018中HRB335的要求,配筋率不小于0.2%。
4.2.3 箍筋应使用钢筋、钢丝绳或钢丝,钢丝应符合YB/T 5343-2015的规定,钢丝绳应符合GB/T 20118-2017,其抗拉强度不应低于1400 MPa;箍筋应为整根连续不间断的钢筋、钢丝绳或钢丝。
4.2.4 动力弹簧应符合《冷卷圆柱螺旋弹簧技术条件 第2部分:压缩弹簧》GB/T 1239.2-2009。
4.2.5 承压板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中Q235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18中Q460。
4.2.6 轴向杆应符合《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16。
4.3 尺寸
产品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4.4 焊接质量
所有焊接点表面不得有可见的裂纹、孔穴、固体类夹渣、未熔合和未焊透等缺陷,焊渣应清理干净,焊接点应饱满。
4.5 灵活性
产品的展开动作应灵活可靠,不应有卡滞和展开不到位现象。
5 试验方法
5.1 外观与结构
目测、手感进行。
5.2 原材料
查验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质保书;出现争议时,按照本标准中第4.2条中对应的原材及其对应标准进行取样检验。
5.3 尺寸
用钢卷尺和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4 焊缝及焊点质量
用目测及手感进行,焊缝高度用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5.5 灵活性
拉开限位销,检查产品是否能够顺利展开,动作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展开到位;复位限位销,重复
不少于3次。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2 出厂检验
6.2.1 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并附有合格证。
6.2.2 出厂检验项目为4.1、4.3、4.4、4.5。
6.2.3 出厂检验时,4.1、4.4条应全数检验,4.3、4.5条采用抽样,样品从每个生产班次中抽取,不少于5件。如有不合格项应返工直至合格方能出厂,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6.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
a)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和批量投产;
b) 产品结构、材料有重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成批生产的产品,每二年一次;
d)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6.3.2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3.3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验的产品应从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件,试验中若发现不合格项目时,允许加倍抽样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贮存、运输
7.1 标志
在产品适当位置设置标牌,标牌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制造单位代号或商标;
b) 产品名称或规格型号;
c) 制造日期或编号。
7.2 包装
产品用塑料薄膜或瓦楞纸箱包装。
7.3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无有害气体的仓库内,不应与有腐蚀性物质一同存放。
7.4 运输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轻放,防止碰撞、雨淋。
我公司主要经营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
江苏景源万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精心致力于建筑基础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节能环保事业。公司秉承“创新、创优、创业、创”的四创宗旨,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境理念,通过发明创造、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制度创新,用工匠精神打造出节能环保,安全经济,,系列化的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为民用建筑、交通建设、水利建设、地质灾害治理等领域提供抗浮抗拉,抗压桩基,基坑围护,护坡等方面专业系统的解决方案。为国家“一带一路”和“传统基建+新基建”战略的实施和中国的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公司基于长期工程实践,联合东南大学、吉林省交通科学研究所等科研院所,完成了变直径钢筋笼扩大头锚杆桩系列产品研制工作,获得专家高度评价,称其具有“创造性、新颖性、实用性”。为抗拔、抗拉锚杆桩技术发展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