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承接位于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主要针对对该学校宿舍、教学楼、综合楼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抗震性能鉴定。我院根据《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制定了详细的鉴定方案。对学校宿舍、教学楼、综合楼进行了抽芯、钢筋开凿及扫描、基础开挖、建筑物倾斜沉降监测、抗震措施检测等,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抗震性能鉴定。
(一)鉴定内容1、安全鉴定。结合使用寿命等因素,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结构的安全隐患。2、抗震鉴定。根据地震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地震基本烈度,鉴定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和有关抗震设计规范标准。3、抗淹没抗洪水冲击鉴定。根据水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防洪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设计和质量是否符合《防洪标准》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4、抗风能力验算。根据气象部门公布的所在地区的台风情况,鉴定各幼儿园校舍的质量是否满足建筑物抗风压能力的要求和《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规范标准。5、其他鉴定。是否达到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标准和要求。
(二)鉴定主要依据和要求1、依据。严格按照《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危房鉴定标准》、《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及专业规则,进行幼儿园校舍结构可靠性、抗震能力、综合防灾能力等方面的鉴定。
1、 现有建筑的抗震鉴定要求,可根据建筑所在场地、地基和基础等的有利和不利因素,作下列调整:
1)Ⅰ类场地上的丙类建筑,7~9度时,构造要求可降低一度。
2)Ⅳ类场地、复杂地形、严重不均匀土层上的建筑以及同一建筑单元存在不同类型基础时,可提高抗震鉴定要求。
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5g和0.30g的地区,各类建筑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宜分别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和9度(0.40g)采用。
4)有全地下室、箱基、筏基和桩基的建筑,可降低上部结构的抗震鉴定要求。
5)对密集的建筑,包括防震缝两侧的建筑,应提高相关部位的抗震鉴定要求。
6)对不符合鉴定要求的建筑,可根据其不符合要求的程度、部位对结构整体抗震性能影响的大小,以及有关的非抗震缺陷等实际情况,结合使用要求、城市规划和加固难易等因素的分析,提出相应的维修、加固、改变用途或更新等抗震减灾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