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方法进行维权:
(一)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二)申请撤销该商标。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