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从事代做标书公司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质量效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采取“文件无纸化、标书在线传、开标不见面、系统辅助评、结果网上查、过程全留痕”采购新形式,让各方采购主体享受“放管服”改革红利,破解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痛点、堵点”等问题。在此基础上,中心还适时推出一系列新举措,着力构筑政府采购“新高地”。
一是“零门槛”提高采购便捷性。中心严格落实“放管服”各项规定,持续加大“放”的力度。降低“门槛”统一规则。按要求清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消除地方保护措施,废止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一些规定,纠正有违公平竞争原则的做法,保障民营及外地企业的合法权益;优化系统一网通办。中心与软件开发公司密切合作,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深度研发电子化采购新功能,着力打造“e+政采”云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各及行业监管部门,实现政府采购全过程“一网通办”,压减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资源共享免交原件。加强沟通协调,消除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政务服务与政府采购一体化管理,牢固树立“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的理念,为潜在供应商减轻负担,提高采购便利性。
二是“不见面”提高采购规范性。中心建立“不见面”采购平台,融“主体信息、信用信息、采购过程、监督管理、考核评价”于一体,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计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可同步在线监督,实现了政府采购“一屏统览、一屏统管”。实现智能监控。打造可视化采购平台,将进场项目的全部数据纳入管理系统并形成数字化网链,对运行状态实时监控,作好预警预报,防止出现异常情况;畅通投诉渠道。网上公布监管部门的权责清单和投诉处理办法,建立网上投诉举报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增设网上投诉专栏,市场主体可以在“零跑腿”状态下实现维权;推行数字见证。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人员勿需到达现场,既保证评委独立评审,也实现全过程可溯可查,有效化解采购风险;推广效能评价。完善采购评价体系,从“法治化、规范化、透明化、效能化”入手,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以百分制形式评价采购运行状态,实现项目评价全覆盖,通过开展效能评价,保障参与主体的知情权、监督权,增强采购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出实招”提高采购智能性。为了使采购工作更加开放、更加灵活,中心进一步优化软件系统,提高系统的可操作性,多措并举,智能采购。广泛开展市场调研,充分了解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科学分类,及时发布采购事项清单,并制作采购“模板”,引导市场主体积极融入“智能化”采购活动当中;引入人工智能技术,率先从货物、服务类项目先行先试,着力打造智能化开标大厅,实现各方采购主体同步在线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有效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系统,免收投标保证金,降低采购成本,为企业减轻负担;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切实发挥政府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和“分险”作用,开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新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投资担保和保函等多项融资服务;降低申请条件、放宽担保贴息要求,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创业发展投入更多信贷;推行“不见面”开标。将开标会从现场搬到了网上,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采购文件的解密、互动交流、在线提疑、澄清等开标活动,实现开标由线下的“面对面”到网上的“键对键”转变,减少了人员聚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项目的顺利开展,真正做到了“防疫”和“交易”两不误;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打破空间物理阻隔,评审专家通过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实时进行语音、视频互动,系统同步记录专家语音、视频及整个评标操作轨迹,评标全过程可溯可查,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减少评标专家的流动和聚集,更有利于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评标专家和评审场地“资源共享”,打破了专家抽选地域限制,进一步避免了评标中“熟面孔”“老关系”“打感情分”等问题,评审工作透明度和规范化水平大大提高;部署“不见面”采购系统,制订工作规程,做好技术保障,做到市、县(区)步调一致、同城同质,使智能化采购“红利”惠及更多的采购主体,促进市、县(区)一体化发展。
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数字科技赋能采购改革,以大数据赋能服务创新,全面推进“e+政府采购”,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