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专注投标文件代写公司:撤回投标文件,属于供应商的自由行为吗?
答: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属于供应商自由行为,不需要批准或不需要说理由,但需出具书面通知。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前,补充内容是另行递交还是在原文件中修改?
答:可以在原投标文件中修改,也可以另行补充递交,但修改、补充、递交都应当遵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政府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中可以要求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吗?
答:不可以。法律、法规中没有明文要求的保证金不能收取。如果评审专家认为某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应该让该供应商提交响应说明,如果供应商提供了其价格组成的合理说明,那么应正常进行评审。
依据:《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在开标前放弃投标但又反悔,还能不能继续投标?
答:可以。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是投标人的权利,投标截止前投标也是投标人的权利。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四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第三十八条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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