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7所学校、9个社区、6家医院和4家企业获得省级法治建设示范单位。“市长审判”项目被中央法治办成功入围为首批法治政府建设和组建候选项目。同时,成功申报2个国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实现了普法与法治创新相结合。有两个国家法治模范县和九个国家法治模范村,制定了法治县、区、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的标准。
积极引导法治文化建设,走廊、广场、公园村、法治文化墙角、宣传栏、法律书籍等实体设施、市政法治文化示范点45个,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打造大量特色,建设全民健身中心法治文化长廊、广济时代9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试点项目等法治文化,武穴市率先示范,包括54个省级示范点。
连续四年在10个乡镇和城区开展平安法治、文艺联合巡演,在全市各地始终坚持在平安建设中开展法治宣传,黄梅县、县政府将打造“法治”,同时列入重点工作”,注重示范效应,将领导干部的方法运用贯穿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各个方面,把普法与安全建设结合起来。
为实现新质量、新效益的推广,努力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