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伊贸易快速增长,中国已成为伊拉克大的贸易伙伴,伊拉克是中国在西亚北非地区第三大贸易伙伴。
新规一:伊拉克海关对进口货物有强制性新规要求
“一般货物”作为商品描述将不再被接受,提单要显示商品的确切货物名称;
货船在伊拉克乌姆盖斯尔港Umm Qasr港停泊后,海关禁止修改对舱单;
收货人和通知方必须是伊拉克境内的,并且在伊拉克拥有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外国当事方不再被接受。
新规二:出口伊拉克,企业需要申办“原产地证和发票领事认证:
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石油公司,企业需提交三种辅助材料,即合同复印件、符合性证书(COC或COI)和工程检验证书,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
如收货人为伊拉克国有公司(非石油),企业需提交两种辅助材料,即合同复印件和符合性证书(COC或COI),无需提交进口许可证;
如收货人为民营企业(非国有),符合性证书(COC或COI)和进口许可证,如发票金额超过100万美元,则需另外提供合同复印件。
伊拉克COC认证流程介绍
1)填好申请表(要盖章扫描)。
(进出口商的名称和地址信息应写得完整准确,目的港名称和启运港名称应写得清晰准确,申请表应签名并加盖出口商印章,检验地址应以中文写得清楚,并应写电话号码,好用手机。)
2) 提供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品测试报告、产品照片和包装照片,照片必须要能看清唛头、如果是信用证付款,还需要提交信用证扫描件。
3)申请验货,收到检验通知单后,尽快签字盖章回传给检验办公室
4)验货,请配合好验货员。
5)出具草稿,请尽快确认是否有问题,如果有,请提出,如果没问题,请确认出证。
6)出具正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