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9710,9810,0110,1039的区别
一、9610,海关监管方式,简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该模式能够化整为零,灵活便捷满足境外消费者需求,具有链路短、成本低、限制少的特点。该监管方式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通过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交易,并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也就是说,"9610"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
二、9710,海关监管方式,简称“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三、9810,海关监管方式,简称“跨境电商B2B出口海外仓”。是指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四、0110,海关监管方式,简称“一般贸易”。是指中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按一般贸易交易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即为一般贸易货物。一般贸易货物在进口时可以按一般进出口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一般进出口货物;也可以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按特定减免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特定减免税货物;也可以经海关批准保税,按保税监管制度办理海关手续,这时它就是保税货物。
五、1039,海关监管方式,简称:“市场采购”。市场采购贸易1039是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一种出口贸易方式,得国家政策支持,海关代码是“1039”,比较适合于小商品出口。市场采购贸易1039含义是有经营权利的单位在认定市场禽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货值15万美元(含15万)以下、在海关规定口岸进行出。
目前我司已开通:0110,9710,9610,1039等监管方式出口报关,可根据客户指定要求,灵活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