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不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注《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证书编号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在限定期限内拒不改正的,对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提供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网站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办理条件如下: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有经营范围要求)
三、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基本情况介绍和功能说明
七、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八、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九、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药品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数据备份管理制度、数据查阅管理制度、网络安全保障管理制度、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申报材料真实性自我保证声明
十一、授权委托书(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应当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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