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师是指从事商品和服务采购工作的人员。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采购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一采购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采购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助理采购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毕业
证书。
(3)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采购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 具有本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6)具有非本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非本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经本职业助理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采购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 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5)具有本大学本科学历,取得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具有非本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采购师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采购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本科生毕业13年以上,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8年以上。
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考试的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采购师和采购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采购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查询:
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