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作为合伙型基金的投资者时,关注是否为有限合伙人。私募基金不得担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如为已登记管理人的,关注已登记管理人的业务类型是否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关注是否存在私募证券管理人或其他类管理人通过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方式管理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的情况,变相突破PRO化运营要求
协会再次重申了PRO化经营的要求。
11. 委托募集
根据《私募股权备案关注要点》规定,关注管理人是否违规委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代销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
根据证监会于2020年08月28日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合称“《新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是PRO从事公募基金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不得从事其他业务,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新规》缩小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可代销品种,私募股权基金和私募资管产品已不在其明确列举的可代销品种之中,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代销私募证券基金不受《新规》影响。
12. 募集推介材料
根据《私募股权备案关注要点》规定,募集推介材料关注要点如下:
关注募集推介材料的内容是否包含管理人及基金的基本情况。
关注募集推介材料中披露的基金名称、投资范围、投资期限等内容是否与基金合同实质一致。
关注募集推介材料的内容是否包含基金的单一拟投企业或初个拟投项目组合(如有)的主营业务、基金投资款用途以及拟退出方式等信息。
PPM内容的明确将涉及未来时双方责任的确定。协会的前述规定事实上给投资者以更好的制度保护。如果未来发生争议,则管理人面临的第1个问题就是需要解释为什么PPM内容和实际的基金运作有如此大的差异。
建议盲池基金在PPM中列举下初个拟投项目组合(如有)的主营业务。
制度性文件与申请材料:公司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机制以及投资决策流程等。同时,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准备并提交完整的备案申请材料,包括公司章程、高管信息、投资策略等。
请注意,具体的备案条件和流程可能因地区、行业以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或金融顾问,以确保满足所有相关法规和要求。此外,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调整,这些条件也可能会有所更新或调整,因此需要及时关注并适应的监管要求。
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后,主要可以从事的业务包括:
二级市场投资:进行股票、债券、期货及衍生品等金融产品投资。这些投资活动主要围绕资本市场进行,涉及多种投资工具,以实现资本。
投资顾问服务:在达到相关协会的要求后,可以为资管计划、基金专户等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顾问服务。这意味着备案后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凭借其在投资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和策略。
请注意,备案后的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其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此外,随着市场环境和监管政策的调整,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业务范围也可能会有所更新或调整,因此需要及时关注并适应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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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4 07:48 浏览: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