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禁止性披露行为(适用于2016.2.4 之后):披露基金信息,不得存在以下行为:
1. 公开披露或者变相公开披露;
2.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对投资业绩进行预测;
4. 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诋毁其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
6. 登载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7.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佳”、“规模大”等相关措辞。
八、系统报送:应通过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备份系统报送有关信息披露报告等材料。
风控有效性
一、风险控制:应采取措施对基金风险进行管理,注重对到期偿付问题等流动性风险的防控。
二、涉及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集团化、跨辖区和兼营类金融业务的私募机构:业务隔离与人员隔离应有效,应建立防范利益冲突机制,关联机构之间的业务资金往来、产品嵌套、关联交易等方面不得存在利益输送,信息披露应充分及时完整,不得存在“自融自担”情况。
三、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私募机构:不得存在“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影子银行风险、杠杆运用违规、信息披露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防控流动性风险。
一、《资管新规》是否和如何适用于私募投资基金?
私募牌照,即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对私募机构和从业人员具有多重重要意义和用处。
首先,私募牌照是私募基金合法运营的凭证。在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私募机构可获得基金管理人资质,进而在国内发行私募基金产品。这有助于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防止潜在的非法金融活动,维护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的规范发展。
其次,私募牌照是私募机构专业能力和信誉的保证。持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具备专业的投资能力,通过对市场、行业和公司等多方面的分析,可以有效控制风险,实现资产的稳健。同时,在投资者中拥有更高的信誉度和公信力,具备更高的品牌形象和市场认可度。
再者,私募牌照有助于私募机构享受更多的服务及优惠。登记备案后,私募机构可以纳入证监会统一监管,享受基金业协会提供的服务及各地的税收相关优惠和扶持政策。此外,还可以直接以私募基金产品的名义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开立证券、期货账户,降低运营成本。
最后,私募牌照还有利于私募机构扩展业务。登记备案后,私募机构可以为申请开展公募基金业务、设立公募基金公司,甚至为申请其他证券、期货业务牌照打下基础。
私募牌照对私募机构和从业人员来说具有诸多优势和好处,不仅有助于合规运营和提升专业能力,还能享受更多的服务和优惠,为未来的业务拓展打下基础。
注册私募投资基金监管机构
2024-05-08 20:09 浏览: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