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库房,新开办连锁企业总部库房面积不得少于1000平方米;2.具备零售连锁经营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
3.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4.具有独立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