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岛是北欧zui大的经济体,也是欧盟成员国之一,属于欧盟、欧共体、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成员国。其经济总量和人均 GDP均居欧洲第六位。冰岛在《欧洲联盟运行条约》(ETRU)的基础上建立了欧共体。由于冰岛是欧盟成员国,因此其法律与欧盟法律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其中包括商标注册。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冰岛的商标注册相关流程。
一、 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1.以法人申请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2.商标图样1份,指定颜色的商标需要提供颜色选择,若不指定颜色,则一份商标申请仅提供一种颜色。
3.若申请商品或服务类别,则需要根据其经营范围来选择,若经营范围中没有对应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则需要在申请时指定具体的商品或服务类别。
4.申请人姓名及地址的详细清单。
5.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需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
6.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彩色的,则需1份黑白图样,6份彩色图样;如申请注册的商标是黑白以外颜色的,则不需要提供黑白图样,以1份商标申请仅提供1种颜色。
二、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申请,提交所需文件,并缴纳注册费。根据冰岛共和国的商标法,商标注册的期限为10年。从申请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年。
2、主管机关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对该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受理决定。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主管机关将其受理通知发送至申请人;如果有异议或异议成立,主管机关将该商标的申请驳回并通知申请人。
3、主管机关根据审查结果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如果商标被驳回,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欧盟商标注册委员会(CMPC)提出复审申请。
4、如果商标被核准注册,申请人将获得一个有期限的商标使用证据(即使用许可协议),在该期限内,该商标可被允许在其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
5、如果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则商标将被核准注册并得到官方证书。
三、 优先权规定
《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是在欧盟成员国中使用的两个条约,但两个条约对成员国间商标注册的优先权没有具体规定。在此情况下,如果一件商标在欧盟国家和非欧盟国家申请注册,那么,在欧盟成员国中申请注册该商标,与在非欧盟国家申请注册相同的商标,可以享有优先权。欧洲法院认为,商标的国际注册可以作为国内法的补充来处理。因此,欧洲法院对《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不适用。根据《马德里议定书》第3条第2款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优先权要求获得在欧盟成员国中的优先权。此外,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优先权申请:
1.国际申请;
2.在欧盟成员国间提交的重复申请;
3.向每个成员国分别提交一份单独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