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自我声明是中国为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而推出的一项政策,旨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并优化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此政策在原有的第三方认证基础上,增加了自我声明评价方式。通过自我声明,企业能够简化部分流程,降低认证成本,同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哪些产品需要做3C认证自我声明?需要进行3C认证自我声明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目录中的产品:
电动工具类:电动钻、电动砂轮机、电锤等。
电焊设备及电路保护装置:直流弧焊机、TIG弧焊机、MIG/MAG弧焊机、热熔断体、小型熔断器、低压电器(如漏电保护器、断路器、熔断器等)、继电器、开关等。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动机及压缩机。
机动车辆及安全附件:汽车安全带、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装置、座椅及座椅头枕、间接视野装置、行驶记录仪、车身反光标识、安全玻璃等。
信息技术及音视频设备中特定功率和电压要求的设备。
这些产品均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企业可以选择通过自我声明的方式完成认证。
怎么做3C认证自我声明?进行3C认证自我声明的具体步骤如下:
选择自我声明程序:
程序A:自选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 建立产品技术文档 + 自建自查能力 + 签署自我声明 + 报告符合性信息 + 接收监督。
程序B:指定实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 建立产品技术文档 + 自建自查能力 + 签署自我声明 + 报告符合性信息 + 接收监督。
执行型式试验:根据所选程序,在自选或指定的实验室进行产品的型式试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建立产品技术文档:整理并编制产品的技术文档,包括设计图纸、测试报告、使用说明书等,以证明产品的合规性。
自建自查能力:建立并维护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查机制,确保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
签署自我声明:在确认产品符合相关要求后,企业签署自我声明文件,承诺产品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
报告符合性信息并接收监督:将产品的符合性信息报送至相关机构,并接受后续的监督抽查和检查,确保产品持续合规。
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将生成“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该声明视同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接受与常规认证相同的后续监督管理。
如果企业在自我声明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不清楚具体流程,可以联系的认证服务机构,如河南中玖认证服务有限公司,以获取详细的咨询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