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有渠道商业保理公司转让
我们现在转让一家商业保理公司
正常全国很多地区商业保理是无法变更的
但是我们还有渠道可以变更
经营范围如:
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以受让应收账款的方式提供商业保理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催收;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供应链管理;财务咨询;金融中介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等活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同业拆借、股权投资等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近代保理业有四项主要功能: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账款催收和付款保证。近代保理阶段还是由商业保理商来提供保理融资,银行在这个阶段并没有介入保理行业,只是为保理领域提供服务。
银行开始介入保理业标志着现代保理阶段的开始,20世纪50年代,《统一商法典》明确采用了债务关系;1963年,美国货币监理署允许银行经营保理业务。在这之后(1965年之后),美国的保理商开始大量出现,而且开始去欧洲设立分公司,保理服务才到了欧洲。当时,只有北美和欧洲的一些国家开展了国内保理业务(1975年北美的保理业务量约占全球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