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武汉律师事务所 主任直接对接
一家深圳的律所转让
注册满三年
场地可以迁走
也可以继续续租
合伙人和原先的律师可以留下
也可以转走
没有行政和财务这些工资支出
没有处罚和投诉
1983年3月15日,深圳市司法局向广东省司法厅呈报关于成立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的报告。3月21日,广东省司法厅根据时任司法部部长刘复之的批示意见,批准成立深圳市蛇口工业区律师事务所。
7月15日,蛇口海滨一座竹棚的白粉墙上挂出更名后的“深圳市蛇口律师事务所”的招牌。蛇口所成立不久,深圳市、珠海市法律顾问处也更名为律师事务所。1984年后,全省法律顾问处全部改名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