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络的发展,网上药店也逐渐发展起来,但是若想要在网上销售药品却不是那么容易的,因为想要在网上售卖药品必须有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所需要的材料:
1、网站内容需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申办要求(可将网站给予我审核)
2、 网站后台登陆地址、登陆账号、密码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网站域名证书可将网站给予我审核)
5、2名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技术人员(学历证、身份证、简历(到申请公司为止)、劳动合同)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6、一名网站负责人(计算机本科)(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到申请公司为止)、劳动合同)复印件,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7、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到大厦名称或者机房名称)
8、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包括座机号码、手机号码、邮箱)
9、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二、申请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条件:
(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它组织;
(二)具有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知识,或者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医疗器械技术人员。
三、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会生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完成一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