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小程序上医疗服务大类目下这5个二级类目需要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1、药品(非处方药)销售;
2、非处方药销售平台;
3、医疗器械信息展示;
4、药品信息展示;
5、医疗器械自营。
申请条件
1、提供服务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需要有两名以上熟悉药品、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和药品、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
3、应具备与开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4、应当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5、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证书等相关材料。
申请材料
1、告知承诺书(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审批-核发);
2、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核发申请表;
3、营业执照;
4、网站域名注册证书;
5、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
6、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7、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毕业证书或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网站负责人和药品或医疗器械信息审核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9、网站情况介绍;
10、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文件目录;
11、授权委托书等。
申请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等。
2、向所在省局的政务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3、省局政务受理部门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规定的则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审批。
5、审批通过后,制作《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并由省局政务受理部门通知申请人并发放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