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证券管理人的业绩公布频率是多少?
根据相关规定和行业惯例,私募基金证券管理人的业绩公布频率如下2: (1)定期报告 季度报告:私募基金管理人需按季度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投资组合、投资收益分配、费用支出等情况。通常在每季度结束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年度报告:每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私募基金管理人要提供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向投资者展示基金在过去一年的运营情况、投资业绩、财务状况等。 (2)特殊情况的额外披露 大额规模基金的月度披露:单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金额达到 5000 万元以上的,应当持续在每月结束后 5 个工作日以内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信息。 重大事项即时披露:对于可能对投资者权益或者基金资产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基金合同重大变更、投资标的重大变化、基金清算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在知晓该事项发生后及时告知投资者。
北京私募基金证券管理人的投资者教育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