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EX防爆认证是指符合欧洲针对爆炸性环境下工作设备的安全要求的一种认证标准,新指令号为2014/34/EU.
ATEX是以法语“ATmosphères EXplosibles”命名的。拟用于潜在爆炸危险环境的设备的制造商,应用ATEX指令条款并贴附CE标志,不用考虑应用其他更多的要求就可以在欧洲任何地方销售其防爆设备。
它规定了拟用于潜在爆炸性环境设备的应用技术要求、基本健康、安全要求和设备在其使用范围内投放到欧洲市场前必须采用的合格评定程序。
ATEX防爆指令核心要求:保护人们的安全和健康,以及在一定情况下保护家畜的健康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格外保护工人免遭潜在爆炸性环境适用的设备和体统所产生的危害。
ATEX认证适用的设备范围特别大,包括固定的海上平台,石化厂,面粉坊及其他可能存在潜在爆炸性环境场所所适用的设备。
ATEX认证涉及的产品包括电气设备和非电气设备
(1)电气类设备类:包含电子部件,用于产生、储存、分配、转换电能的设备或用电能为能量的控制设备。
(2)非电气设备类:指只有机械运动的设备,这些运动的部件会产生引爆源(如:热表面,摩擦火花等),常见的非电设备如减速箱、风扇、压缩机、制动器、搅拌机等。
ATEX根据设备要使用的环境类型以及设备提供的保护级别将设备分为组和类别有两个设备组:
第I组–旨在用于矿井的地下部分以及这些矿井的地面安装部分的设备,极易受到潮气和/或可燃粉尘的危害。
第II组–打算在易受爆炸性环境(即非采矿)危害的其他地方使用的设备。
然后将每个组中的设备进一步分类:
组
M1类–设计的设备,并在必要时配备额外的特殊保护装置,以能够按照制造商设定的操作参数运行,并确保非常高的保护等级。
M2类–设计为能够按照制造商设定的运行参数运行并确保高防护等级的设备
第二组
第1类–此类别的设备适用于连续,长期或频繁出现由空气和气体,蒸气或薄雾的混合物或空气/粉尘混合物引起的爆炸性气氛的区域。
第2类–该类设备旨在用于可能偶尔发生由气体,蒸气,雾气或空气/粉尘混合物引起的爆炸性气氛的区域。
第3类–此类别的设备旨在用于不太可能发生由气体,蒸气,薄雾或空气/灰尘混合物引起的爆炸性气氛的环境,或者如果确实发生这种情况的场合,仅在短时间内。
1.评估产品、资料、定级等;
2.提交资料,送样;
3.进行测试;
4.出具报告;
5.合格,颁发ATEX防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