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涉及生产、加工、使用、存储或释放环境风险物质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有要求的,以及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应组织编制单位环境应急预案。
为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合本企业实际情况使用,应急预案编制人员必须熟悉单位项目现场实际情况。
应急预案可以是编制单位员工自行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也可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成立应急编制小组。
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针对可能发生的事件类别和应急职责,结合企业部门职能分工抽调预案编制人员。
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涉及面一、专业性强,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对预案编制人员进行要求,应包含环境、安全、消防等各方面的专家和人员。
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应包含编制单位基本情况,具体有以下几点:
项目的地址、员工人数、主要产品、产品数量、原材料种类及使用数量、生产工艺或设施流程图、疏散路线、周围污染源情况等;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的情况;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的收集、处置及去向情况;
周边环境状况,包括地理位置、水文特征、气象气候特征、地形地貌;
环境敏感点,明确项目周围半径5km范围内的大气和水体保护目标,包括环境敏感点人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敏感水体下游是否有取水点等。
一般情况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可在30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环保相关主管部门的技术审查并取得备案证明。
编制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以下问题,须尽量避免。
1.信息陈旧,照抄环评内容。
如周边人口数量信息有差,环境保护执行标准未更新,企业周边敏感源信息与企业实际不符或不全。
2.信息缺失,基本要素缺失,结构混乱。
3.没有明确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的情况;“三废”污染物的收集、处置情况没有明确各污染物的产生量与排放量情况,废水处理应明确重金属排放情况。
需详细说明废气的具体超标量和对环境造成的具体不利影响。
4.水域污染型企业,未说明周边敏感水体情况,如河流下游取水点。
5.大气污染性企业,没有风向玫瑰图。
6.没有对每种危险品的理化性质进行具体识别和分析。
7.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中缺失实际储存量,以及可能发生的事件导致的环境影响严重程度。
8.应急组织指挥职责模糊、交叉,同一人身兼多职,职位分工不明确。
9.危险化学品储罐要有围堰。
10.各环境风险区域:要有应急收集措施或应急池,需明确应急池的高度、面积以及有效容积。
11.雨水管网排放口要有应急闸门,防止消防废水和事件废水进入外环境。
12.相关预案衔接不畅,预案内容缺少与上级政府及部门预案、下级单位预案的衔接,不利于信息及时互通,容易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错过有利时机。
13.没有明确应急处置的实施主体,应明确具体实施主体落实到应急组织机构中的小组或小组成员,不宜出现“有关人员”“各部门”“相关小组”“应急监测组”。
14.监督管理:制定合理的培训方案,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企业建立环境安全应急体系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撑,确保公司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够快速启动、高效有序,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环境事件对环境造成的损失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