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货: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怎么办理流程介绍
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以成立全国性企业是怎么变更新名称的,为了规范企业名称使用,國家制定了相关法律要求。自23年10月起实施了新修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其中第十九、二十条详细表明全国性企业申请变更名称的条件。这类企业名称需要提交至國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进行核准,也称之为國家局公司核名。下面说明新规后,國家局全国性企业变更名称的要求及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希望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不懂,可以直接来电咨询。
目前申请*局名称的注册要求有什么:
1、无区域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
2、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本金须在1亿及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民经济行业分类五大类以上。
3、*家企业集团名称核准。
4、含“*际”字样名称核准。
5、含“(**)”字样名称核准。
备注:港、澳、台地区的企业,现在不算是外资企业。
二、*局核准名称的范围:
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2、*间带(**)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
3、全*性公司。
企业名称需要使用符合*家规范的汉子: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分公司也应当所从*公司名称
3企业名称如果有重名,需要有投姿关系或有授权
4原有企业升级变更*局名称,需要公司成立满足1年
5如果是外姿企业,需翻译成*文使用,不需报送*商部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