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北京出版物许可证时间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进口、发行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
复制、进口、发行业务,假冒出版单位名称或者伪造、假冒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的,
由出版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办理要求:
1、公司注册地址需要有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房屋平面图这些基本的资料;
2、公司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经营的经营范围;
3、公司有仓库,并且有租赁合同,面积至少在80平米以上;
4、公司有图书管理软件,并且有软件购买的发票;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从事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业务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
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许可,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
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