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流程
越来越多的企业以及各种工作室想要涉及节目制作领域,但想要正规的经营节目制作行业,是需要具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没有此证是不可以的,属于无证经营,企业只有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下来后,才能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版权的交易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存在,首先就把不合法的电视节目制作团队淘汰掉,提高了竞争力,是好节目作品的第一道门槛。
现在的影视节目大多数是由综艺、电影、脱口秀、电视等等,这些节目的观看量无疑是巨大的,并且每一类节目都有众多分支,为加强影视制作方面的监督,确保出品的影视作品拥有好的质量和口碑收视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就把哪些质量低,不能达到要求的企业拒之门外了,只有办理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影视作品拍摄的所必须的,持有证件才能合法的经营下去,同时也能提高作品和企业的知名度,也能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使影视公司长久发展。
因此,凡是从事短视频节目制作的都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一种许可资质,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
广电总局在2004年8月已经开始施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该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