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自查能否达到符合申请sp证的标准:
1、 公司股东不包含外商投资
2、 公司注册资本至少于1000万
3、给三名公司职员交有一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二、符合要求后准备特定的材料递交工业信息化部或者省通信管理局: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件;
2. 企业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相关情况;
3. 企业法人代表签署的公司依法经营电信增值业务的承诺书。
4.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定的运营电信增值业务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类型、业务覆盖范围、公司注册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三、工业信息化部或者通信管理局收到申报材料后进行核查,并取决是否审理。
1、假如公司的申请事项依法无需取得许可,则通知其不予受理。假如申请事项不归入职权范围的,及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如果企业瞒报有关情况或是提供伪造材料的,则不予受理。
2、假如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不完备或者不满足法定形式,通信管理局或者工业信息化部在5日内知会申请人需要补齐哪些东西。
3、假如企业递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通信管理局或是工业信息化部发放审理通知书。
四、工业信息化部或者通信管理局收到所有申报材料之日起60日内核查完毕,取决于是否准许《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1、假如企业提交的材料没有问题,通信管理局或是工业信息化部审核通过后,做出书面批准决定,颁发SP经营许可证。
2、要是公司递交的申请材料,没有通过通讯管理局或者工信部的核查,则不予批准,同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告之申请人依规享有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