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俗称《文网文》,审批部门:由文化部下放至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化厅(局)审批,审批时间:一般为受理后贰0-肆0个工作日。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主要包括:
(一)专门为互联网而生产的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策划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策划,主要包括:
(一)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策划;
(二)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加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三)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策划。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申办
设立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资料:
壹、申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书面设立;
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叁、资本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
肆、企业概况:企业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士、专业技术人士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
伍、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
陆、业务发展报告;
柒、企业章程,企业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捌、从业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前置审批的审核同意文件;
玖、从业经营ICP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和技术方案;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能力及保障措施,包括后续资本保障,技术力量保障,商业经营保障,内置管理模式;
拾、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快速办上海小程序文网文全程解析
2024-06-13 15:58 浏览: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