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视剧的摄制、发行均需要具有相应资质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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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视剧摄制的资质
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2004年)》第13条规定:电视剧制作许可证分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2 种,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于该证所标明的剧目使用,有效期限不超过 180 日。特殊情况下经发证机关批准后,可适当延期。《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有效期限为 2 年,有效期届满前,对持证机构制作的所有电视剧均有效。”
因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从事电视剧制作经营业务,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