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变更的条件:
1、申请报告;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3)、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4)、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付款凭证、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本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