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资公司称号构成:
1、公司称号一般由四部分顺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色+组织形式。
2、字号:以2个或以上的汉字组成。
3、行业特色:包含产品称号、行业称号或工业称号等,如贸易、广告等。
4、组织形式:股份公司、集团公司等。 企业称号不可以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可能对大众形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2)、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3)、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4)、外国国家(区域)称号、世界组织称号;
(5)、政党称号、党政军机关称号、群众组织称号、社会团体称号及军队编号;
(6)、其他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禁止的。
二、外资公司称号特别规则 :
1、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出资,批准企业称号中的字号运用外文字母或着不加行业。
2、经外经贸部同意的出资性公司,批准在企业称号中运用“出资”字样。
3、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批准企业称号中带有“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4、 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批准企业称号不冠行业或运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5、外商出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批准企业称号将行政区f放在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这些只是小编的简单介绍啦,如果还有什么不清楚或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我们哦!我们企业有近十年的工作经验,让你的企业少走弯路,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