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外资进入中国市场,但成立一个外资注册公司也要按照中国法律进行,如何成立协会同样需要一些列注册手续,丝毫不会偏袒,一视同仁。外资公司的注册条件不会因国籍不同而有特殊照顾,条件如下:
一、针对注册的要求:
1、凡是以生产经营为主或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人民币;
2、凡是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人民币;
3、以科技开发、咨询等公司10万元人民币;
4、贸易性企业:所得税率:市内25%;(2008年1月1日起实行) 增值税17%,营业税3-5%,上海市各地相同; 注册资本相当于5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求注册资本达到相当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美元;
5、生产性企业:以上海为例,不同区域企业所得税是不同的。其中在上海市区办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按24%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浦东新区内设立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材料要求:
1、必须提供公司董事会名单;
2、提供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
3、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需要提交财务报表;
4、需要外国银行对投资方的资信证明原件份;
5、提供投资方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准备好公司董事会人员委派书正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
7、还需要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做公证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外资注册企业的流程:
1、由企业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申请登记表》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外资注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批准证书(副本原件一份);
5、投资者所在国家(地区)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6、外资注册投资者的资信证明(应由同该投资者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中方投资者为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
7、董事会名单及董事会成员、正、副总经理的委派任职文件及上述人员的简历、身份证明;
8、外资注册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9、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外资公司对名称的特殊规定:
1、经外经贸部批准的投资性公司,允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投资”字样。
2、列入世界500强的外商投资,允许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外文字母或不冠行业。
3、注册资本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不冠行业或使用“实业”、“企业”等字样。
4、经营范围为“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的,允许企业名称中冠“国际”字样,作为行业修饰语。
5、外商投资占注册资本85%以上的,允许企业名称将行政区划置于字号之后、行业之前或行业之后、组织形式之前。
外资公司注册需要能够实际出资,注册外资公司需要能够依据相关新公司法规出资注册,外国投资者需要能够将注册资金直接打入到外资公司外汇账户中,并有专业会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才能顺利注册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