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医药企业屈指可数,要取得“两证”更是难上加难。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均应申请行政许可证。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
其中,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
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公开的、共享性药品信息等服务的活动。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申请条件:
1、《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4、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5、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6、(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7、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1、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域名证书
3、两名药品及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
4、一名网站负责人
5、网站主服务器所在地地址
6、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7、法人配合签字、配合盖公章
上海道与商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秉承“服务企业一个中心、诚信、二个基本点、专业、效率”的宗旨,坚持面向企业、面向社会,致力服务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提供决策咨询、管理顾问、媒体传播、创业投资和信息技术等专业服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企业设立、互联网行业准入咨询、移动网行业准入咨询、第三方信用认证、人力资源外包、互联网药品行业、互联网文化行业等多元化咨询服务并举发展的业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