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脂磨粉代加工,树脂低温液氮冷冻粉碎设备厂家,树脂粉碎代加工态液化石油气管道应采用埋地敷设;当受到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地上敷设并应考虑温度补偿。
4.3.2 液态液化石油气管道不得在城市道路、公路和高速公路路面下敷设(交叉穿越管道除外)。管道埋设深度应根据管道所经地段的冻土深度、地面载荷、地形和地质条件、地下水深度、管道稳定性要求及管线穿过地区的等级综合确定。树脂磨粉代加工,树脂低温液氮冷冻粉碎设备厂家,树脂粉碎代加工管道埋设的小覆土深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埋设在土壤冰冻线以下;
2 当埋设在机动车经过的地段时,不得小于1.2m;
3 当埋设在机动车不可能到达的地段时,不得小于0.8m;
4 当不能满足上述规定时,树脂磨粉代加工,树脂低温液氮冷冻粉碎设备厂家,树脂粉碎代加工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4.3.3 埋地管道沿途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交叉桩和警示牌等性标志,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4.3.4 埋地管道穿越铁路、公路时,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宜垂直穿越铁路、树脂磨粉代加工,树脂低温液氮冷冻粉碎设备厂家,树脂粉碎代加工公路。
2 穿越铁路、高速公路和Ⅰ、Ⅱ级公路的管道应敷设在套管或涵洞内。当采用定向钻穿越时,应进行技术论证,在保证铁路和公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可不加套管。
3 当穿越电车轨道或城镇主要干道时,管道宜敷设在套管或管沟内,且管沟内应填满中性砂。
4 当穿越Ⅲ级及Ⅲ级以下公路时,树脂磨粉代加工,树脂低温液氮冷冻粉碎设备厂家,树脂粉碎代加工管道可采用明挖埋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