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许可证分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销售、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条件包括:
具有与经营的公共场所规模相适应的建筑、设备、设施;
具有与公共场所规模相适应的清洗消毒等卫生设施;
具有与公共场所规模相适应的通风、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条件;
具有与公共场所规模相适应的消防安全设施;
具有必要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保证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以上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一般条件,具体条件可咨询当地有关部门。